茶陵书法协会在哪?
县文联组织有书法家协会,具体地址在文化馆(老政府大院内)
一、组织机构:
(一)理事会 理事由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常务理事若干名,常务会议由协会会长或副会长主持。理事会负责召集理事会会议,其职责是:执行本会章程;制定并实施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推举名誉会长和顾问;选举和罢免会长及领导班子成员;审议批准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讨论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对理事会负责并对会员大会负责。
(二)主席团主席团成员6名至9名,设正副主席各1名。由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其主要职责: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计划建议;组织实施活动计划,监督活动的进程并向理事会汇报;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等。
(三)秘书处 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开展创作和研究等活动,起草重要文件材料,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二、发展办法与程序:凡承认本会章程的茶陵县书法家、篆刻家、书法家爱好者,经会员介绍或本人申请,经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后即为本会会员。 申请入会的条件为:拥护本会章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热爱中国书画艺术并有较好的专业基础:热心促进书法事业发展,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遵纪守法、团结进取,在书法界有一定影响,无犯罪记录。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一式4份;身份证复印件2张;两寸免冠近照4张;作品3—5幅(作品集)。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后发给会员证,成为个人会员。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单位会员由各乡镇(街办)、县直各单位、各类学校、文艺社团和协会组织组成,须经县文联同意,报省书协审核批准后成为团体会员。团体会员要接受本会有关业务的指导和管理并接受县文联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任务: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遵循党的文艺政策,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开展艺术创作研究和交流,不断提高我县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和艺术素养,繁荣我县文化艺术事业。 加强同省内外的联系与交流,扩大对外交往。
四、经费来源: 主要来自政府资助及个人赞助,同时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