琶字书法怎么写?
一、基本解释 (1)pá 广州方言,一种长笛或箫。 [bamboo flute]如:琶子(曲谱;曲辞);琵琶(泛指多种弹拨乐器) (2)pú [琶洲](Pazhuzhōu)[中国广州市东南江中的小岛,南与广州珠江两岸对视,北隔珠江与番禺大桥相望]
二、详细解释 〈名〉
1. 本为象形字,是乐器琵琶的象形。后作为演奏琵琶的乐器“琶”的专字,[keyboard musical instrument with a large body and numerous strings,played by plucking the strings with plectrum]。亦泛指各种琵琶类乐器,如“曲项琵琶”、“横笛琵琶”等。 《汉书·西羌传》:“欲作乐府,采陇西秦宜阳工百戏声,以为韶虞鼓吹之曲,而未闻其事。”颜师古注引应劭曰:“秦始皇使李斯作乐府,坐悬建鼓,置钲磬。”又引张揖曰:“秦有乐府之官,盖取洛汭之钟石声也。”隋炀帝开皇中始有散乐,无总司之官。十六年,始立乐府,以摄御史大夫裴蕴为中书舍人,专秉与议大乐。时太常所奏雅歌皆周旧曲,帝谓蕴曰:‘吾登位以来,未尝自行度曲,今将自度一曲,使诸州郡邑悉同之。’乃选女妓五百人充造乐章。”唐高祖初定天下,令祖孝孙修正国音。太宗时,孝孙奏言:“今之宫商,虽有其序,而词多杂弄。愿审音律,作正声以顺风雅。”于是诏礼部侍郎崔仁师等十四人,更考定四方音律。上元元年二月,制曰:“乐者,本乎情志;情动而言兴,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朕听政之余,观风俗于上元之乐,感物化之诚,以为声歌、舞蹈,非止娱耳悦目之用而已,实能导善劝德,畅达性情,宣和礼教,岂徒为靡曼之音哉!所以圣人制礼作乐,大抵若斯焉。”因命礼官考正音律及古今诗歌,撰成《乐书要录》三十卷,颁于天下。见《通典·乐十二》。唐开元二十五年,特置梨园使,总领音乐,以教太常乐工。天宝二年,改梨园为教坊,以处音声子弟。北宋仁宗时设教坊于东京,金章宗明昌六年于京师及诸路都置教坊司。元世祖至元十三年省太常寺,乐官属隶翰林国史院。十八年,复置太常寺,掌祭享、郊庙、朝会、宴飨及邦国之祀典。明初废太常寺,洪武十三年复置,寻改称太常寺,寻改为太常寺卿。清因之,仍掌祭祀。
2. 又如:琵笆(bā)(原为琵琶的变体字,但常被误用于专指竖指弹奏的阮);琶头(在横笛上安有金属喇叭口的部分,可扩大音量,增加音色效果) ;琶琶囊(用以保护演奏琵琶的手指不被磨破的小袋);凤眼琶(用竹篾做成的琵琶面板上的一个圆孔);月琴、阮咸、筑、排箫、笙、埙、铙钹、唢呐、胡笳、觱篥等皆为古代常用之乐器,均各有专字。
3.另参见:筚篥
三、相关词语
琶 琶 pápá
[pianoforte,clavichord, harpsichord] 弦乐器,木制长方形,上面装有弦轴可以调音,有四根或者更多的弦,用手按弦发出声音,类似筝或提琴的一种乐器 [pearl bar] 广州方言,一种圆形低音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