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石和翡翠的证书区别?
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但人们往往误认为它们是同一个概念的两个分支。 玉是一个泛指的概念,它是一种美好的石。 《礼记·聘义》中就有“君子比德于玉”的说法,说的是君子应当像玉那样具备种种美德,其中对玉的品质描述就有10几个字,可见人们对玉的美德推崇备至;而关于玉的颜色、光泽等等描述更是非常多。
玉就是一个泛指的概念,它不特指哪种具体的矿物或岩石。因此我们可以说“美玉”,却一般不会说成“美xx石头”(当然,我这里并没有否认“美石头”的说法,只是在“玉”前面加上了修饰语)。
所以当我们看到“玉”这个字的时候,它的内涵是很空的,我们需要加以特定的定义才能知道它具体指的是什么。这也就导致了在鉴定领域中对玉的定义需要更加细致的说明。 比如我国珠宝行业使用的标准GB/T16552-2017《玉器鉴定》中对于“玉”是这样定义的: 以硬玉或软玉为主要成分,可含有水沫子等。
该定义首先明确了“玉”是由两种以上材料组成的,其次说明了主要的成分,再次说明了其他可能含有的杂质。 这一定义的来源是我国最早的官方质检部门——中国地质博物馆,根据其对“玉”的研究,提出的这一概念界定。 所以如果看到检验结论一栏里写着“玉髓”,你千万不要以为它就是纯天然的玉,也可能是经过加工制作的原料;而看到写着“翡翠”也不用怀疑,它一定是天然翡翠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但是!虽然“玉”和“翠”都有许多含义相似的形容词性表述,但是用它们来给物品分类时,两者的意义却又并不完全相同。
例如:把品质好的玉器单独分为一类,这时我们用“翠”显然比“玉”更合适,因为在人们的认知中,翠是绿色且透明的,而我们说的“良渚文化玉器”——尽管很多也是绿色但并不透明;或者我们把一块半透明的水沫子制成的工艺品称为“翡翠”显然是不合适的。
同样,当我们评价一件器物不需要考虑其具体材质时,“玉”和“翠”也经常表示不同的概念。比如在形容器皿时,“玉”经常用于形容质地,而“翠”则常用来形容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