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私铸钱有价值吗?
清高宗全名叫爱新觉罗弘历,他是清朝入关后第四个皇帝。 弘历在位期间,国泰民安,经济繁荣,文化学术鼎盛,他本人文采飞扬,擅长书画与诗词,因此民间生活富足、安居乐业,对钱粮的需求量非常大。
据史料记载,当时因为人口剧增,土地有限,加之政府补贴少,财政收入大部分来自食盐专卖和茶叶关税,银钱流通的总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了。于是,朝廷就允许地方上开矿铸钱,以补金融不足之虚,同时也可以增加政府的税收。
1736年,云南发现铜矿,朝廷随即委派大臣前往勘查并开采。后来,又在贵州安铺发现了铅锌矿,可以生产铜。由于云南、贵州靠近西南地区,历史上一直是“西南夷”之地,所以这次开采冶炼铜币,史称“两厂铸币”。 起初,云南铜矿开采出来后,直接运往两广铸造当十大钱,再运至京师流通使用;贵州铅锌矿炼出的铜,则送至京师的铸币局铸造。但后来,由于云南所产铜矿质量好,就不必再去广东铸造,而是就地铸成钱币,流通使用。
为了扩大铸币规模,还特地在云南设立了专门的钱局,称为“滇局”。 不过,当时并没有改变铸币原料统一由户部掌握,地方政府不得自行采购的惯例。而此次特批云南购买铜材,实际上也是借商人之财,允诺支付高达白银200万的两笔贷款。
但到了1740年以后,因为东北发生叛乱,急需用钱,乾隆皇帝就以每年15万元的代价,从户部挪用“库银”30万两给满洲正白旗、镶黄旗代买铜料及制钱,折合成现代货币大约相当于5.5亿元左右。这笔钱一直要到1789年才还清。这些违规操作导致后来国库亏空,乾隆不得不下令将部分铁厂、铜厂的收入作为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