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1元70硬币值钱吗?
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人民币,同时规定国民党的法币、金圆券等货币无效。但那时战争尚未结束,所以人民币的发行是在军政府和解放区统一币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即所谓的“边币”和“准钞”制度—以解放区的生产资料为基础,以抗战时期的物资贸易与敌伪资产为补充而发行的中国法定货币。 当然这种货币制度的确定不是一蹴而就的,其中发生过许多故事。在抗日战争胜利后,为了稳定物价,收复旧中国,国民政府曾委托外国银行代理发行钞票(类似于我国的代理兑换券),但由于当时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以及美国不支持中国统一战线的政策,导致这些纸币流通不畅,出现巨额贬值。到1946年下半年,国统区通货膨胀严重,一叠纸币已经买不到一袋面粉了。这时人们开始抢购金银,银元甚至被加工成首饰佩戴在身上。
为了挽救金融危机,1947年5月,国民政府颁布《金圆券发行预备命令》,决定发行金圆券,以每两黄金折合发行300万元金圆券的办法把民间的金银收归国有。1948年5月,《金圆券发行命令》正式出台,限定金圆券的发行为5亿,按官价每两黄金只合发10亿元金圆券。但到了10月份,由于财政支出急增,行政费用支出浩大,政府竟超过原定限额5倍多,将金圆券发行量扩大到25亿元。
随着金的流出,银的价格不断上涨。为了继续维持金圆券的信用,政府于1949年1月宣布停止兑现,即不再以黄金、白银支付民用的贷款和汇兑。这一举措直接导致了所有非实物性质的通货全部变成了纸钞,市场对金圆券的信心荡然无存。
虽然如此,因为国民党当局背上了“通货膨胀”的烂摊子,不得不继续印刷纸币,并陆续增加了一些币种。比如1949年6月,国民政府就发行了面额为500元的金圆券,作为紧急的需要。而这枚币种后来成为最失败的钞票之一,因为它刚流通了两年就被收回,成为了一枚极为稀少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