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玉玺在哪里?
玉玺,亦称玉符,是皇帝的印章,自古皆为帝王专利。清亡之后,中华民国建立,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废除了玉玺制,于是,这个代表独裁与封建帝制的玉玺终于从历史中消失了。作为传世珍宝,它最终流落到了哪里?
1912年3月1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发布了“暂行文官考试令”,其中的第七条为:“各部设司员五至七人,选用新毕业学校学生,以各该部奏定之”。同年5月,学部公布《研究生院章程》,设立修业科,招收大学专修科完员及大学本科卒业生,“研钻精究,以立必要之专业人才”,于1913年3月公布《博士毕业生令》,由大学给予学术上或政治上之专门研究,学习三年毕业后,“领博士毕业证书,得服兼差”。
根据中华民国教育部1913年5月公布的《大学令》规定:“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专门人才,应以其学识造诣,察度事理为目的”。“大学应设文科学预科,授以普通文科学之基本原则及方法,及诸学科要领,令毕业后须进研究生院,或再学习科学专门技能,或出外留学,或任高职,以成博士专学。”修习专科或入研究院的学生,“得领毕业证书,或试验证书”。
在这个规定中,我们看不到“特权”的字眼。“博士毕业证书”成为所有毕业生都可以获得的普通证书,只是学习期间,要求毕业论文“应以专门学术讨论为主”。而在修满年限后学生可以获得的“试验证书”,则与今天的课程证明相似,只是没有实际用途。
至于后来将博士学位分学科设立,则是因为世界各国的大学多设一些有学术价值的科系来分授在学研钻人员,亦不失为一种研究学术的方法。
然而,清代的玉玺,却从此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