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协会属于社团吗?
关于书法协会的属性,其实没有统一的定论,这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比如我们学校就没有所谓的“XX大学书法协会”,只有各个学院自己成立的“XX学院书法协会”;不过由于学校有专门的国画老师所以也有一个“X师书院书画社(中国画部)”,这个就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了——因为它是挂靠在美术学院下的学生社团组织!1.首先需要指出的是,“XX大学书法协会”这样的名称是不符合规范的。根据2004年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学生社团是指学生按照兴趣爱好自愿组成,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那么从这一标准来看的话,所谓的“XX大学书法协会”这种形式的社团(如果真有这个单位存在)应该算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呢? 如果是这样那岂不是乱套了吗~~ 所以个人认为,这种情况应该属于一种特例:虽然他们打着“XX大学书法协会”的名号,但实际上并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社团特征。它们大多是由一些热爱书法的同学自发组建起来的非正式团体,一般也不会受到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督促……2.那么既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社团又是什么其他形式的呢[思考] 其实我也不知道…… 但我想大概可能是跟“书院制”有一定的关系吧~ 就像前面说的我们的“国画部”就是挂靠在美术学院之下的学生社团组织了;但除此以外还有像“博雅书院”“弘毅书院”等几个书院都有自己的书法社或书画社。而这些书院一般都是由我校的老校长陈洪绶先生创立并亲自担任院长的啦~(嘿嘿,我们可是大名鼎鼎的陈老先生的嫡系传人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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