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流行玻璃种翡翠吗?
现在人们一听到“玻璃种”都会下意识觉得这肯定是说翡翠,但在清朝时,“玻璃种”这个词可不一定就是指的翡翠。 “玻璃种”最早出现在宋代的《云仙杂记》中:“余所见异花,惟玻璃种。”“玻璃种”在明清时期多指代水晶(主要是无色透明的晶簇),到现代才逐渐固定专指翡翠。 这里顺带说一下,无色的水晶也叫作“玻璃”,有色的水晶(主要为蓝、绿色)则称为“绿宝石”或是“祖母绿”,所以“祖母绿”最初就是形容水晶(绿宝石)的。
用“玻璃种”来形容翡翠是没错的,但反过来用“翡翠种”来形容水晶却就不对了——尽管现在的商家经常把两种玉石混为一谈。这是因为“种”这个字在古代还有“种姓”的意思,而古代的贵族可是有自己“姓氏”的,比如诸葛亮姓诸葛,孟德尔姓孟,达尔文姓达尔等等。 “种姓”在古代指的是家族血统,而“种”后面跟的字往往表示家族中某个成员最特别的遗传特征,用来给后代命名。这种特征有时候可能是体毛的颜色,有时候可能只是头发长得快慢(古人认为有些人生来头发就特别长,所以“发”和“长”在古代是有“种”的意思),也有可能是眼睛的颜色……当然,最多的还是皮肤或者头发的颜色。 所以用“玻璃种”形容钻石、玛瑙这类有机质玉石是不对的——“玻璃种”早先可是只用于描述无机质的玉石。
翡翠是一种有着数千年历史的玉料,但在清代以前,翡翠尚未有其名,被称呼为水坑仔玉或陆坑仔玉、鹦哥绿、绿玉等,而且流通不甚广泛,其流行是在清中期之后。据史籍记载: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前后,缅甸国王曾向清朝进贡一批玉石。这批玉石中有少量翡翠毛料,其色彩艳丽、水头足(即透明度好),引起了清皇室的青睐。此后,缅甸商人纷纷携带翡翠毛料到云南腾越(今云南省腾冲市)一带大量销售。
翡翠矿床位于缅甸北部乌卢谷河河谷。由于交通不便,所产玉石全靠人力、畜力翻山越岭运到缅甸都城仰光,再辗转销售到中国。贩运玉石的商人被当地人统称为“帕空”(缅甸话“玉石商”的意思),“帕空”又以云南腾越人居多。他们携带缅甸进贡剩余的翡翠原石回国,在腾越设铺销售,故有“腾越翡翠”之说,腾越也成了我国翡翠加工销售的发祥地。
翡翠在进入中国市场初期,流通并不广泛,价格也比较低。由于其色彩艳丽,清乾隆乃至后来的慈禧太后都很喜欢翡翠,一些王公大臣也跟随仿效。当时的人们视有无翡翠、有多少翡翠为财富和身份的重要象征,翡翠也随之身价倍增。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观念的变化,翡翠已经逐步成为一种普通饰品,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