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套人民币什么时候发行的?
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人民币,同时收回各解放区发行的货币,但并未收回国民党统治区发行的币值较大的银元券和金圆券,这些币种继续流通使用。
1950年3月,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全国币制的命令》,规定自3月9日起,废除原法币、关金等旧币,实行人民币一元钱兑换美元1元,英镑1.7元,黄金2.5元的法定汇率。
1955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废除我国海关对外贸易结算汇票改用外汇支票的方法》,决定从当年起,取消出口物资报关时交验进口国钞票或本币的规定,所有进出口商品一律按对外贸易结算汇票的形式和办法办理;停止印刷第三套人民币(含背面带阿拉伯数字的),以第一套和第二套人民币收兑民间所藏第三套人民币;对流通中的纸币实行限量供应,严格管理。
1962年4月,人民银行发出《关于对流通中人民币纸币加以管理的指示》,规定从该月起,所有国有单位和人民团体统一购买物品必须使用人民币,不得以任何名义购买现金额度不足的人民币,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挤占挪用银行信贷资金或者财政拨款,购买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