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政府文物办公室吗?
谢邀,作为前朝遗老,谈谈对文物的看法。 先纠正一个错误:国民政府的“国”字是政治概念而不是行政区划概念,不能用现代中国的行政区划“省”“县”概念去套。 国立中央博物院设立于1928年,当时南京国民政府定都南京,为了彰显“天子脚下”的文化建设,由蔡元培任院长。
国立中央博物院的馆址在今南京市博物馆的位置上(注:南京博物院新馆建成于1965年)。抗战时期,一部分文物经西南转移,部分文物被运往台湾,现在的台北“国立历史博物馆”基本保留了当年的面貌。1948年底,国民党当局将国立中央博物院迁往台湾继续经营,并改名为“国立台湾博物馆”。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1965年后大陆才重建了南京博物院。10年以后,又在北京建起了中国历史博物馆和中国革命博物馆。1979年两馆合并为中国历史博物馆与中国革命博物馆。
再说说题主关心的“文化部”和“文物局”的关系问题——建国后一直存在“文化部”与“文物局”两个行政机构,“文化部”负责文艺领域的管理,而“文物局”负责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1998年国家文物局成立,归文化部的领导。
后来国家文物局的职责逐步细化、充实,同时承担部分社会文保的职责。 而原文化部承担的许多社会文化艺术管理职责转到了新的部门。比如以前的文化部下属的文物局管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调到了科技部,成立了“科技司”;负责制定艺术发展规划的“文化司”,变成了“文化遗产司”,划归教育部。另外,国家图书馆也由原来的文化部划归了图书馆事业管理局(现在称国家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