珂罗版复制的有收藏价值吗?
珂罗版复制的艺术品真有意义吗?会不会是骗局呢?
只要稍微了解一下中国印学的现状,就不会被“珂罗版复制”的美丽的书画的虚假广告所迷惑。如今,书画家的字画很难出售,有人便利用电脑软件将别人的书画作品进行重新组合——“克隆”。用大幅的宣传页吹嘘,再用专门的照相机照下来,最后用电脑“磨”出来。从表面上看,这些字画皆出自名手妙笔,实际上却是一堆垃圾。
尤其是浙江瑞安的“瑞祥轩”、“文房五宝”等专业的字画复印户,电脑“巧手”在屏幕上点来点去,数十分钟便能“复制”一幅字画。瑞祥轩的负责人陈良清自豪地说,他拥有电脑刻印技术,可“复制”名家书画,一套字画包括画芯、外框、拖条在内,每张仅需800元。他还声称,要什么字,他就“复制”什么,即使是本人真迹也“难不倒”他的电脑。而所谓的“珂罗版复制”其实是复印。用荧光灯管在复印件上照一照,复印品就变成了“古董”。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受法律保护的欺骗行为有: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第三人无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行为;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行为;以欺诈为手段而造成的显失公平的行为;双方以欺诈为手段,互相签订的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珂罗版复制,实际上就是拍照,这种复制技术是十九世纪末发明的,属于拍摄艺术,应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之内。但现在的经营者为牟取高额利润,擅自将某些名画的照片公开出售,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有些人买去这样的复制品,挂在墙上自己欣赏,如果损害了别人的利益,还可能遭到别人控告。某些经营商为了骗人,还谎称自己的复制品得到有关部门认可,可参加评奖云云,这种欺骗手段也被戳穿了。
收藏要注意,别买“有争议”的字画
艺术价值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对于绘画、书法作品来说,其艺术水平的高低,要看其原创的程度如何,是不是体现了作者的较高的艺术水平。对于绘画、书法作品是否值得收藏,要看其艺术性怎么样,其是否体现了独特的艺术风格,艺术性强不强,有没有成熟的艺术特点。如果画工精湛,技法成熟,造型生动,色彩和谐,表现一定内容的作品,具有较高的艺术魅力,那么就是值得收藏。
如果不是大师的作品,而仅是富有天分和才情的人所作,那也就只是具有一定艺术价值,而不是具有很大价值。因为任何人只要有些天赋和潜心钻研过一段时间,都能在技法上有所长进,艺术价值也会有所提高。
另外,具有争议性的人物作品最好不要收藏。中国近代的书画家有“四子”之称,即海派的王晓辉、赵之谦,江浙一带的吴昌硕和金石家金冬心。这几个人各有千秋,其中王、赵的书画受徽派影响较大,吴昌硕属浙派,金冬心自幼家贫,以卖书画为生,名气不大。但他们几个在当时都具有很大影响,他们的字画也是后来者效仿的对象。但这些人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在当时社会上都有一些不好的口碑,具体表现在生活放荡、行为不端正、酗酒等,这在他们的遗物中有很多痕迹。解放后,有的人字画还被否定。所以,收藏有一定争议性的人物字画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