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清代人打板子?
这是由清代的刑法制度所决定的。明朝以前,在法律上没有把杀罪和板子、棍棒之类的打罪划清界限,杂乱夹缠,执行起来也无一定之规。清朝时对此区别得比较明确。除了重犯之外,一般犯人多从轻处治。所谓"皇皇天眷佑苍生,格外施仁念薄刑"就是夸耀这一点。但这决非废除酷法,而不过是封建统治者的一种欺骗。清朝的"薄刑"实质上并不薄。比如清代的打犯在明杖之外,又增加190多件行杖罪名,包括一些鸡毛蒜皮小事,比如骂了人,不小心打破了碟子等等,都要杖责。打起来也比明杖更加严厉。明朝杖责的最多只有100棍,而清朝从50,70,直到100,200都有。
在清朝前期,甚至出现了州县的打犯"日以百计"的记录。这些,都说明清朝的薄刑,并非真的从轻,而是从轻从重都集于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