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什么时候有外国设领馆?
随着清王朝封建统治的日益腐朽没落,到了十九世纪,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纷纷用武力打开中国的国门,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1841年4月2日清政府被迫和英国签订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开始,外国人相继来广州、上海、广州开商埠,其中上海成为外国在华的最大商埠。由于西方国家的外交政策和它们与中国往来贸易的重点不同,设馆时间也不同。
英国:1844年7月23日设馆于广州,在上海、福州、宁波、汉口、镇江、牛庄、天津等地有领馆,福州、厦门、烟台、琼州、宜昌、淡水、梧州、天津、威海卫、广州湾等处有副领馆。美国:1845年10月设馆于广州,在上海、福州、厦门、宁波等地有领馆。法国:1845年12月设馆于广州,此后在上海法租界、汉口、天津、福州、厦门等地设领馆。德国:1862年10月在上海建立领馆。俄国:1857年在北京设置使馆,在上海、营口、天津设领馆,以后在福州、广州、汉口、镇江、牛庄又设领馆。日本:1864年6月16日在广州增设总领事馆。奥地利:1888年,在上海设立领馆处,兼理全中国一切交涉事务。比利时:1868年在中国设立领事馆。荷兰于1903年在上海设立领事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