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协会何峰?
2018年6月4日,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江苏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扬州书法院院长何应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他人贿赂”的问题被江苏省委巡视组发现并予以通报曝光。经查,除上述问题以外,还涉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经查明,何应辉身为中共党员和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江苏省书协党组研究并报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批准,决定给予何应辉开除党籍处分;由其所在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纪委建议中国书协监察部给予何应辉政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
2019年7月5号下午三点多,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对原江苏省书协主席孙晓云等3人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一、被告人孙晓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二、被告人高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三、被告人李啸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对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8年间,孙晓云、高津和李啸分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