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怎么颁奖的?
其实,在当今世界各种艺术活动中、包括我们自己的生活中也常常发生类似的问题。 比如现在很流行“评审”这个词。那么“评”和“审”有什么区别呢?“评选”“评审”“审议”“斟酌”“审核”这些词都含“审查评定”义项,意思差不多吧;但它们的侧重却有所不同——“评审(会)”——重在评审;“遴选”“甄选”“考核”“考评”“评比”则更强调比较挑选而未必涉及审定评定——也许只是初步筛选而已了……“评委”顾名思义是“负责评判的人员”,通常是对某种活动进行专业判断的人,他们所起的作用当然很重要,但是最终的专业判定还是要由主审或监审来裁定。所以说,在正式场合下要特别强调“裁判”与“审裁”的区别——尽管一般人们都不会在意这个细节。
关于中国历史上官方的书法大赛有史可查的要算东晋初年的书家王羲之参与过的一次“竞赛”了。《世说新语·赏誉》记载,当时的皇帝司马睿(即东晋元帝)听说当时有个叫卫协的画师很有名,于是就让王羲之一同去找他,让他“各作虎一,当观其可”以便决定谁更好一些。结果卫协的作品被否定了,因为“羲之以为虎乃山中之物,走则难存,今乃仰视垂足,亦异其俗。”这件事说明什么呢?它至少可以说明两点:一是古人同样重视书法作品的外在形态美,否则不会让两位大书法家去比试谁的字更好看。二是这种比赛并非“公正合理”的——它是由皇帝亲自主掌的!可见古代官方组织的这种赛事还是有一定随意性的嘛……不过,如果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恰恰表明中国古代官方对书法艺术的重视程度之高。
唐代时设立“进士科”考试制度后,由于有了统一的评判标准,所以书法也就开始作为一种专门技能被列入科举考试科目中,这就使得人们对这门艺术产生了浓厚兴趣,从而促进了书法教育的发展。到了宋代,官办的教育机构普遍开设了书法课,这使得社会上出现了大量从事书法教学工作的专业人才群体,这对于推动当代书法事业的发展无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古代还有一种非常有趣的书法比赛形式,它就是所谓的"擂台赛"——参赛者将事先准备好的作品放在指定的场所供人欣赏,然后根据观者的评价来决定是否将其选为获奖作品。这种方式一方面能够很好地反映作品的实际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参与者获得更多的锻炼机会并提高他们对作品的理解能力及鉴赏水平。总之,这是一种非常值得提倡的比赛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