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书法矛盾体?
1、“书”字本意为“书写”,后引申为“书法艺术”的简称; “法”即法则与方法,所以从字义上讲“书”就是写作的方法和规律。
2、关于书法起源众说纷纭尚无定论,但普遍认同的是源于汉字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比如古陶文、甲骨文在造字时已有一定的布局和章法); 3、在漫长的演变过程中人们逐渐意识到汉字是有规律的,并总结出来了各种笔法和结构规律,以及不同书体的特点。
4、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审美意识逐步提升,由一开始的象形满足实际需求发展为追求艺术美感的形态,于是形成了各个时代的艺术风格和审美趣味; 5、而书法作为一门艺术,是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又融入作者的审美理念形成的独特的作品形式。
6、因此可以说,有规律就有方法,有方法就存在矛盾关系; 7、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自然规律也是书法艺术的内在逻辑关系,是永恒不变的; 8、不同时代、不同流派、不同作者对书法的认识、审美、理解各不相同,从而诞生了无数种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
9、这就是书法发展的历史,它充满了时代性和创新性。
其实只要明白了以上几个道理,就不会再问出这样的问题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