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条约中国第几次?
中国1984年第二次参加《南极条约》协商国(缔约国),签署《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成为该公约的缔约方并首次在南极地区开展科考活动。 中国第一次参与《南极条约》是在1985年 ,派遣“向阳红10号”考察船前往南大洋进行综合科学调查,航次计划途经西太平洋、印度洋和南极。这也是中国第一次实施利用远洋船舶直接穿越德雷克海峡进入南大洋的计划。
在《南极条约》签署60周年之际,中国第三次参与了该条约的协商,并于2017年首次作为主持国主办了《南极条约》协商会议。中国作为主持国与各缔约国共同制定了推进南极和平利用的非约束性议程,对促进《南极条约》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南极条约》签署63周年之际,中国政府发布了《共建北极和南极生态安全家园——中国在北极和南极的环保行动与倡议》白皮书。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发布有关北极和南极环境的白皮书,展示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