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中国国家美术协会吗?
中国没有国家美术协会,但有个全国性的行业组织——中国美术家协会(以下简称“中美协”)。 1949年7月,由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华北大学文艺学院、华东华中和华南各地的艺术院校及美术工作者组成的中国人民美术工作者协会成立,简称“美协”; 1963年底,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美术家协会”; 1980年又改为现名“中国美术家协会”。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百度百科 中国美术家协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美术界的桥梁和纽带。
其宗旨是通过开展各种类型的活动和美术创作,活跃文化生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申请加入美协的条件,在政治上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美术事业,并在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在业务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入会:
①作品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美展中入选次;
②曾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刊发表作品或举办过个人展览; ③曾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的美展中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
满足上述条件后可以向所在地级市美协提出入会申请,由市级美协推荐报经省美协审批后即为省美协会员;省级美协每年举行一次,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省美协的下属机构有各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
中国国家美术协会是民政部公布的第二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之一,是未经民政部登记的非法组织。
民间团体的发展是社会进步、充满活力的体现,对于各种自发组织的协会,没有必要过度干涉和指责,应尊重会员们的自由选择和自主约定。但个别组织、个人利用人们对社会团体的信任,擅自冠以“中国”、“国家”等头衔,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在境内开展活动,收取会费、活动费,发布行业排行榜,颁发行业奖项,出版行业图书,甚至行骗敛财,已引起中央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舆论的密切关注。这类组织常常自称在境外(主要是在香港)合法登记,如所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美术家协会”、“国务院中国文艺家协会”、“中国书法美术家协会”、“世界华人诗词书画家协会”、“中国书画家协会香港分会”等,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民政部已于2016年3月发文将此类组织予以揭露式预警通告,并公布了52家“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包括了“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国画院协会”、“中国油画协会”、“中国素描协会”、“中国水彩(粉)画协会”、“中国版画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收藏家协会”等,这些协会都是完全非法的非法的组织(这些非法组织大多在香港注册,但并未取得香港政府的认可),与大陆各地合法的同名协会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