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是什么时候产生的?
“书法”一词最早见于汉朝许慎著作《说文解字》,“法”字条中有这样的解释:“书法,书也。书谓文字之极,言字学至於如此,谓之书法。”“书法”指的就是书写的方法、写字的办法。这里“法”字的含义是方法、办法的意思。
在东汉时期蔡邕(蔡中郎)所著的《笔论》里,提到了“书法”的含义 : “夫书肇於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气立焉;形气既立,笔墨兹焉。故曰:无形则声色何从立,无气则风雨何由臻。是故知书之道者,必知自然之法,知自然之法者,必知阴阳刚柔动静之机。” 在古人眼中,“书”就是“法”,“书法”就是指书写的方法或者写字的办法。所以可以理解为今天所谓的“字体”或“字体样式”。而“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笔法,二是指结构章法。
那么从上面的引文中可以看出,要写好“书”,必须先知道自然的规律,因为书是写出来的,只有了解并掌握书写的原理,才能写出好的作品来。这个原理其实就是自然界万物运行的道理,可以说每一个汉字都是大自然奇妙衍生物。所以第一个“法”指的是书法的用笔之法,即怎么写好笔画、写好字的基本技巧。第二个“法”是指结字之法,如何组合笔画,构成美好的字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