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是什么时候产生的?
“书法”一词最早见于汉朝许慎著作《说文解字》,“法”字条中有这样的解释:“书法,书也。书谓文字之极,言字学至於如此,谓之书法。”“书法”指的就是书写的方法、写字的办法。这里“法”字的含义是方法、办法的意思。
在东汉时期蔡邕(蔡中郎)所著的《笔论》里,提到了“书法”的含义 : “夫书肇於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气立焉;形气既立,笔墨兹焉。故曰:无形则声色何从立,无气则风雨何由臻。是故知书之道者,必知自然之法,知自然之法者,必知阴阳刚柔动静之机。” 在古人眼中,“书”就是“法”,“书法”就是指书写的方法或者写字的办法。所以可以理解为今天所谓的“字体”或“字体样式”。而“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笔法,二是指结构章法。
那么从上面的引文中可以看出,要写好“书”,必须先知道自然的规律,因为书是写出来的,只有了解并掌握书写的原理,才能写出好的作品来。这个原理其实就是自然界万物运行的道理,可以说每一个汉字都是大自然奇妙衍生物。所以第一个“法”指的是书法的用笔之法,即怎么写好笔画、写好字的基本技巧。第二个“法”是指结字之法,如何组合笔画,构成美好的字形。
广义的书法,是指语言符号的书写,只要能客观地记录语言、传达信息、表情达意,就是书法。从这个意义上说,书法和其它文字一样,都是随着人类的产生和语言的产生而产生的,只是在文字的表意功能上各有差别罢了。
狭义的书法,是指运用一定的材质工具和特定的艺术手法创造出来的具有艺术价值的汉字作品。与其它文字相比,汉字从一开始就走上了“书画同源,以象见意”的道路。特别是图画文字阶段,古人通过图画来表现自己的意思,不仅具有文字的功能,而且具有造型艺术的审美功能。从审美角度看,甲骨文的书法艺术是商周书法艺术的高峰。它结构方正严谨,笔法质朴,线条流畅和谐,具有古朴、庄重、雅逸、大气之美。
尽管这样,从书法艺术发展的实际看,中国书法艺术的产生有一个相当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它的孕育期从图画文字到商周甲骨文,大约经历了三千多年时间;它的萌芽期是商周时期的金文;它的初步形成期是秦汉时代;它的全面发展和成熟期则历经晋、唐、宋、元、明、清各代,历经三千多年发展的中国书法艺术,从秦汉开始进入了艺术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