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人民币什么发行的?
2015年11月3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四个直辖市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并决定从2016年5月开始将试点推广到河北省等七个省份,以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稳定和国家安全。 此次试点的四个直辖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个人客户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5万元以上(含5万元)取款业务时,应当进行相关业务登记;对于通过ATM自助柜员机具办理的取款业务,单个客户每日累计取款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万元,且不得提取分拆后的5张(含)以上散币。 对企业客户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5万元以上的资金交易,应进行相关登记,并核对客户的银行账户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根据规定,央行要求试点地区各商业银行对大额现金业务的客户信息和交易信息实行实时共享,确保能够实现对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取款和业务发生情况作出统计、报告。
从历史上历次货币改革的情况看,无论是第一次货币改革发行新人民币,还是第二次货币改革废止“三大货币单位”制,发行“一枚货币单位”制的人民币辅币及三次更细的币值调整,都经历了较长时间。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并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又开始酝酿新的币值调整。一般从开始酝酿到公布币值调整需要较长时间的准备,一旦公布币值调整后,新版货币发行后旧版货币不再流通或限期兑换,其间也要用一段合理时间。
因此,新版人民币从研究论证、公布发行直至旧版人民币停止正式流通一般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在目前经济高速发展的条件下,在新版货币发行和旧版货币停止正式流通之间的间隔也有两三年时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币流通量急剧增长,伪造、变造人民币及利用假币违法犯罪活动也呈上升趋势;人民币防伪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必须加强人民币的设计、印制与管理。尤其是提高其防伪能力,在保持货币稳定性的同时,根据经济发展和货币流通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货币体系,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维护人民币的信誉,保持币值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和执行人民币管理措施,并根据需要及时公布有关人民币管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