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民币滚刀?
谢邀请! 这个问题问得真是时候,昨天刚好在论坛看到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 先简单的说一下概念,根据199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修订)中的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外汇实行管理体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也就是说现行对于外汇的管理采用的是宏观调控下的有限制的自由兑换制度。在这种制度模式下,一方面要防范国际炒作;另一方面又要促进国际贸易和资金融通。因此就产生了现在的外汇管制措施。 在众多的管制措施中,有直接管制与间接管制之分。直接管制又包括业务监管和技术性措施两大类。其中技术性措施中包含了所谓的“人名币出口信贷项目”也就是题主所说的“滚刀”(此处省略一万字……)。
说几个重点:
1、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才能申请;
2、贷款方式包括买方信贷及卖方信贷两种,前者是货贷,后者是人贷;
3、有单笔限额和年度总额控制,目前分别是40亿美元/公司和600万美元/个人;
4、实行余额管理规定,每月初对上个月的金额进行统计并公布(外管部门网站可以查到上个月所有企业和个人业务的汇总信息);
5、外汇局有权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控。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非法买卖外汇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外汇交易的;
(二)以非交易方式买卖外汇或者实施其他非法套汇行为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欺骗性材料申报外汇业务的;
(四)未按照规定报送或核对有关报表、文件资料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外汇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的;
(六)违反外汇业务准备金比例管理规定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