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套人民币多钱?
1948年12月,华北人民政府财政部发布了《印刷纸币暂行处理办法》,规定“凡印造的人民币,一律在钞票正面左边用红色印上‘华北银行’四个字” 。当时,晋绥边区银行发行的钞票,其名称就是“华北银行边区政府支行人民币”“西北农民银行西北人民行币”等,而“华北银行”的字样是当时印制纸币必须注明的地方和发行机构。
从1948年年底开始到1950年7月份,我国共印制了五套人民币。其中,1948年12月,为迎接解放区和新中国财政经济的接管,中央贸易公司委托北平康泰号印刷厂印制了面额分别为一圆、五角、一角三种面额的“人民券”,共计620万张;1949年3月,又委托东北印刷厂,加印了一元、五分、四分、二分、一分,以及半分的“人民券”,合计720万张;1949年6月,中央贸易公司委托上海大众印刷厂再次加印了“人民券”,包括十元的230万张、伍元的250万张,合计480万张。
上述三批“人民券”均为旧币,面额比较大且比较常见,目前价格不高,一枚1953年的贰佰元“人民券”售价大约在30元左右。 1950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成立后,为了统一全国货币,下令收兑了各个地区、各机关单位的金银货币和外汇,并在各地筹建印钞厂。同时,为了适应市场需要,决定印制第二套人民币。于是,在1950年至1953年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印制了面值分别为壹万圆、伍仟圆、贰佰圆、壹佰圆、五十圆、贰拾圆、拾圆、伍圆、贰圆、壹圆及半圆等11个版别的钞票。这些钞票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上面都印有“中国人民银行”字样。由于这些钞票的印制时间跨度较长,加之当时的印刷水平所限,很多钞票的版面看上去相当粗犷,甚至带点“手工活”的味道,像1950年印制的“人民券”就颇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