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银元价值多少?
1953年,为了统一全国货币,中央政府发出指令,对民间的银元进行收购和兑换,但当时并未发布官方收购价。随着“银元风波”的迅速升级,1954年初,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流通和价格制度的命令》,规定自该年6月1日起,全国统一流通的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并指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责,管理全国的货币发行。至此,“人民币是唯一合法货币”的规定得到确定。 尽管早在1950年2月,中国人民人民银行就已在天津、上海等大中城市开始发行新的国家法定货币——分币(包括铝分币和铜锌合金分币),但是,因为此前一段时间里,市场上仍以银币为主,于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的人民币制度仍然被习惯地称为“银元本位制”或“银本位制”。而直到1976年1月开始发行的第二套人民币中,人们才在五元纸币的背后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帝国主义干涉和颠覆活动”的字样。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的货币制度实际上处于一种“二元化”的状态之中。一方面,按法理来说,只有央行发行的纸币才是唯一的合法货币;另一方面,在民间的实际交易过程中,人们更多地使用银元、铜钱甚至粮票等“辅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