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政府可以自己造钱吗?

艾思提艾思提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可以,但是没必要 中华民国的法币体系建立于国民政府定都南京之后。北伐战争结束的1928年,国民政府完成了对东北易帜、中原大战的胜绩,基本上统一了中国(除了关外和东北),定都南京,开始了宪政体制的尝试。

为了实施新财政政策,开始大量印制钞票。从1935年至1940年,国民政府共发行货币5次,纸币票面价值从1元扩大到100元,辅币银元券和铜板分别增加到1分、2分和5分三种面额。但由于此时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田赋和卷烟税,而支出大部分用于军费和公共工程开支,加之法币体系尚未崩溃前,政府能以低于市值价格收回发行的货币,因此并没有造成严重的通货膨胀。

但到抗战爆发以后,随着战时财政体系的运行,各种税收的增加及支出的扩大,财政赤字巨大,只能进一步印发钞票(主要是法币)来填补这个空账。从1937年到1945年,国家发行的货币增长了267亿倍!这直接导致了战后经济的混乱和恶性通胀。

其实,即使是不印制钞票,中国的财政也难以维持。当时中国每年进出口贸易约10亿美元,海关税款约为3亿美元,而当时的中央财政收入也就5亿美元左右,加上各省的收入也就10亿美元上下,要平衡财政还需要进口1亿美元的军火和工业原料,还需留出2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作为流动资产以防不测。

然而,由于法币在1936年开始对外国人和华人华侨实行贬值,至1938年底已经贬值了96%,国民政府的财政信用已经极度透支。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不用印刷钞票,也无法再向外国人借债或者购买军用物资了。当时美国《时代》周刊就曾报道,“现在连中国的骗子也骗不到钱了”。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