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署长是什么级别?
这个“署”字很奇怪,一般是指府、州、县一级的行政机关,但题主说的应该是军政府的基层行政单位,那么“署”应该表示“指挥所”的意思,而不是“机关”的意思(我实在不想用“总部”这个词)——所以这里“署长”的称呼其实相当于现在的边防部队连级的营职军官。
这样一比较,国民党的军队和行政体系就露怯了……因为国民党军队的编制是继承自北洋军阀的,而北洋时代的军制又是继承自清朝的,所以从营长往上走,每升高一级,兵员数量就要翻一番;至于行政等级,每升一级,对应的人数也要多一倍。这种军制的一个后果就是军官的指挥权限很小,连长(上尉)以下很多指挥职务都是虚衔。至于团级以上的指挥权限就更小了,一个师往往要管到好几万亩的地盘,还要时不时地“清乡”,跟农民打游击,所以实际执行权非常有限。
到了民国时期,随着军事力量的萎缩和战争形态的转变(轻武器装备的重步兵化),这种情况就显得更加可笑——一个团长手里真正能直接调度的兵力几乎没有,整个团往往就是一个营的规模,而且装备极差,一个师要想维持正常的指挥系统,那就必须扩大许多倍。
比如国军著名的精锐之师83师,满编两个旅四个团,每个团三个营,全师不过一万五千人,装备却相当不错,可战力量在国军中算是佼佼者。但这么个精锐师要在自己的指挥下机动,那作战范围得有多大啊!为了便于指挥,就必须得将作战区域进一步细化,于是师下辖的团就要分设三个或多至五个团级指挥机构,这样一团兵力其实还不到三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