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印花税票最大面值多少?
1947年2月16日,华北“剿总”司令部为了征税,开始发行“北方纸币”(即冀南币)作为法币的替代货币。 因战争需要,当时的国民政府曾将白银卖给美国,换取大量美元,再以美元购买军火和原料。这些美元大部分用于采购军事装备和弹药,小部分用于公共事业和支付私人款项,但并未完全印发纸钞,所以当时国民政府的法币还是很有价值的。 而冀南币是直接以法币为基准进行发行的,因此一出来就被人们认为是“贱币”“劣币”,价格狂跌。 到1948年底,法币贬值至原值的千分之一以下,而冀南币仅比法币略强一些。
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政府只能同时使用这两套币制,造成了双重货币制度的混乱。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49年初,随着国民党组织的大溃败,国统区一片钱荒,这套制度才彻底崩溃。 在这期间,由于战局变化、政府财政困窘以及经济乱象,各种面值的人民币纷纷发行,其中最大面值达到5000元,相当于现在的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