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关金券有黄金做担保吗?
说起藏票,市面上可谓五花八门,从纸币到邮票,从国库券到股票,从印花税(税)券到汽车(舰)票,可谓奇里古怪,数不胜数。在这些藏票中,最有价值,最具神秘色彩的,还得数国库券。之所以说它最有价值,主要是因为它当年是作为金质国币而产生的;之所以说它最神秘,是因为历史上从未有真正兑现过,甚至连有传言要兑现的时候,也让人传了个半截折而返回,就此失去了踪影。
自从1948年12月1日,国民政府发行关金券以后,便一举切断了金圆券与法币之间的联系,解决了法币太贱、通货太富的问题。对于关金券,据说当时有人这样说:“法币二十亿,毛算还值钱。今换关金券,翻成纸一张。 ”显然,这首打油诗是不看好这种新币的。
但是,身为新币的关金券,由于有了黄金作担保,人们又认为它将取代法币而成为新国币。为了兑换关金券,有人专门跑到美国纽约去兑换黄金,有人把能化开的手表、怀表、金戒指统统拿来兑换现金。当时,一张“关金券”能卖到12两黄金的高价。不过,后来由于以黄金为担保的关金券,不仅没有实现取代法币的目标,反而让法币通过贬值的方式,实现对关金券的战胜,就连关金券本身,也在被法币通过不断贬值而战胜后,就此退出历史舞台。
为什么号称有黄金作担保的关金券,最终却没有实现取代法币的愿望呢?这与国民政府的腐败无能密切相关。当时,金银作为对外贸易的必备工具,其出境是必须获得中央银行批准的。但是,负责审批的财政部与中央银行却有不同的规定:对出口的外资,以法币购买黄金时须报请中央银行批准,但如果是以关金券支付,则无需向中央银行汇报。
正是这条规定,使关金券的发行成为了一个无本万利的买卖。从法律上来讲,发行关金券只需有一个名义上的理由就够了,至于发行数量则没有具体的上限规定。更重要的是,由于有黄金做担保,所以关金券本身其实是不需要多少成本的。如此一来,发行关金券便成了国民政府一件无本万利的发财美差。
于是乎,一个中央银行的副行长可以垄断全国的黄金出口生意,一个工商部部长可以在短短的二、三个月内将官邸从原来的中西区64号改建为豪华的新公馆,不仅工部局特批免税,而且由中央银行免费提供建造新公馆所需的一切建材。至于当时中国的大小高官、军警特宪,更不用说了。仅仅仅靠发行关金券的手续费,就足以让他们发财发了。
正因为有这样的特权,所以,在关金券的发行过程中,根本没人去理会其发行计划或准备金制度,也没人认真去核算它的兑换率,更没有人为这个新券种制订严格的交易规则,甚至它可不可以流通都不知道。只是到了快发行不了的时候,才由中央银行印制一部分,贴上标签,匆匆忙忙拿到市场中维持一下局面。
既然这种关金券本身是瞎胡闹出来的,其使用范围自然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根本不能像法币那样在全国流通。更何况,由于国库券不能兑现黄金,其使用范围就只能局限于政府内部,连行政系统内部使用都极不方便,怎么可能流向社会呢?
由于关金券不可能兑现黄金,所以它根本就没想过要取代法币。事实上,关金券的发行,只是给国民政府的一个承诺:保证让政府机构及随军人抵达重庆的人员,每月所领到的薪俸以关金券为支付货币。而当国民政府还都南京以后,因关金券和法币的兑换比价不断的大幅下跌,而且差距愈来愈大,关金券也就无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