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yuan年是哪一年?
1912年1月1日, 中华民国成立, 以公元1912年为*始*纪年,并取缔沿用千年的农历和干支计数法。但*民政府*行初期,各种制度不统;政府出于对*行稳定的考虑,对各种纪年采用并行并用的措施。1914年1月, *行公布《关于现行纪年体统通知》:“各官厅应于本月内将原有历书缴消,毋得留藏。仍系遵用公元西历,以期一律”,从此,公历(西方教会纪年法)才完全用于官方。但同时, 农历和干支记年法也依然存在。
1915年2月,*行公布《现行汉历改习公历办法》,规定:“本办理一切公务及学校规程规定,一律使用公历(亦称新历)。旧历及干支记时,仍通用之。” 同年10月 ,*行内务部通咨各省*及蒙边界各官,“农历天干地支,通行各省,久已成为习惯……新历内务部已颁行有年,然民间旧历干枝纪时,向未取消,即各衙门公牍往来间亦仍沿用之,不敢稍有违异”。 于是,在官方采用公历的同时,中国也保持着农历和干支记年法。
到1929年2月,国民政府举行行政会议,决议改用公历,即 公元纪年法。决定当年4月 1日为中华民国7年1月1日,4月3日为7年2月 1日,7年2月3日即为7年3月 1日,用公历废止农历。并通令:“以后历表不许载明农历月日,即旧历年亦不得私行庆祝。有违令 者, 严厉处罚” 。但此规定并未严格执行。
1949年9月27日,世*大会确定公元纪年法为世界通用的纪年法,并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世界通用的公元纪年。从1950年以后,农历和干支记年法就逐渐消失在本 民用的领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