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水晶帽顶几品官?
清代沿袭明朝制度,文官以缨为饰,但用色不同。清代规定顶珠的质料和颜色按官职品级高低依次为:
一品红宝石,二品珊瑚,三品蓝宝石,四品 翡翠 ,五品水晶,六品 珍珠 ,七品阴阳绿,八品 红水晶 ,九品 蓝宝石 ,未入流的官员只穿红缨帽,无珠,称“蓝翎”,一般是在军中服役的武官。
清朝末年,随着国外新工艺的发展,许多品级的顶戴改由玻璃制作而成,以假乱真,真假莫辨,顶缺相应增多。
官员们因本职品级较低,便通过捐纳等方式另谋顶缺。捐顶之风日盛后,连候补、候选之外的闲散人员也竞相捐官,致使清朝流弊丛生,终至积重难返。民国初年,袁世凯取消顶戴花翎后,水晶帽顶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