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子画院有没有理事?
1 首先告诉你,这个女子画院不是国家级的,也不是省级的,而是北京的某个区(原崇文区)级的单位。
2 第二,从法律上来说,它只是一个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负责人是可以没有经过选举的,例如某位领导人看上了A,任命A为某单位的负责人就可以了,当然也可以同时给予A一定的补贴和待遇。从这个角度来说,院长(同时也是法定代表人)是可以一个人说了算的,因此你所说的“选出来”可能有些不太合适;
3 关于这个女院的经费来源,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应当主要来源于举办者(个人和单位)的出资或者募集的资金。也就是说这些钱的用途是有限的,要主要用于开展公益活动,而不可以用于举办者的私人利益。但是目前民间公益组织的管理机制还不算很健全,所以也存在着办得比较好的机构和办得比较糟糕的机构之分,这主要依赖于举办者的思想和做事的风格。
4 这个女院登记的时候属于文化类的,因此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其业务主管部门应该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化(文教)行政部门。至于你的第二问题,我认为你应该去问问这个女院所在的区政府,因为他是直接主管该单位行政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