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人民币可以邮寄吗?
1962年第3套人民币已经退市,现在属于旧钞范畴的纸币了;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邮政局《关于停止发行第四套、第五套纸币的通知》(银发[1997]458号)规定,“为适应货币防伪技术和印制工艺的发展变化的需要,经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协商一致,决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第五套人民币(未收回部分)的发行”。 也就是说从1997年开始,第四版和第五版的钞票就停止了发行,而我们现在使用的都是最新设计的第六版的钱币。而第三版虽然也经过了多次的印刷,但是其本质还是最初设计的那一套,并没有经过较大的改进,因此它的防伪技术以及印制水平都相对较低,很容易进行伪造与翻印。
所以,为了维护钱币的信誉和流通秩序,确保钞票的防伪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目前第三版的人民币只能留在家中作为收藏,而不能流通使用,否则就是违法的! 如果要把第三版人民币邮寄,就必须遵守邮政部门规定的邮寄品限制,即除邮寄纸币外,其它各版别的人民币严禁邮递。 因各地对现金的管理要求不尽相同,因此您需要直接向当地邮局咨询,了解可否邮寄或如何办理邮寄手续等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