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7年一米等于多少?
1、民国二十七年,还没有统一的人民币和法币,所以无法换算成现代人民币或美元。 此时,全国通行的货币是金圆券(又称“国币”),1金圆券=0.2319克纯金;还有银圆券与铜圆券等辅币。在解放区还发行过人民券。 当然,因为当时物价飞涨,这些钞票的购买力是非常弱的。如南京在抗战胜利后,物价每天飞涨,到1946年底已涨到4倍多。
2、抗日战争战前各省会及大城市大小店铺大多使用银圆作为交易媒介。抗战爆发后,由于战争的需要和军费的开销,国民政府大量印刷纸币,导致纸币贬值,通货膨胀。人们为了规避损失用银圆代替纸币进行交易。于是,银圆市面流通量大大增加。
1935年11月,国民党政府实行法币政策,规定以法币取代银圆,所有金融机关(包括私营银行)所发行的纸币和贴现借款,一律以法币计算,不得收取银圆。 但在实际交易中,民间不愿接受法币而坚持用银圆,甚至官方也私下用银圆结算。因此法币实际上已经崩溃,政府不得不于1938年开始再行发行银圆。
3、1946年起国民政府又先后多次增发纸币,造成恶性通货膨胀。到了1948年时,一张面值新币1元的钞票只折合旧版币1分;而1945年的1元钞票相当于1935年的10万元;1943年的1元钞票则相当于1935年的395万元。 这种毫无上限的印钞机,直接导致了民怨沸腾,社会动荡不安。为稳定币值,南京国民政府于1948年6月起陆续停止法币、银圆的流通,改用金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