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把钱存在哪里最好?
民国时期的钱币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币,一种是关金券。 1935年国民政府统一发行法币,废除“银元本位”,实行“法币政策”(即所有货币以黄金为准备),颁布《法币发行条例》,规定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大银行及农民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严禁私人印制纸币和炒卖金币。
1948年12月,国民党政府宣布发行金圆券,以每两黄金兑换法币10亿元之比置换未流通的纸币和期货汇票。由于当时社会上的实际购买力远比官方公布的数据要高得多,为了减少民众对金圆券的不信任感,当局还规定:凡国民政府所属各机关、部队、学校发放薪资皆以金圆券代替法币;停止法币发行,即停付1937年至1635年间所欠军人的薪饷;以前所欠工薪亦均用法币支付。
其实,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待当初混乱的币制,无论是法币还是金圆券,都是毫无价值的纸币,但是,在民国那个混乱的时代,这些纸币却是有实值的。这是因为在当时的国际环境下,外国列强不予承认中国的主权,而日军此时又控制着华北与华中的大片区域,因此中国只能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财政困境。
从1935年到解放前夕,国家财政收入约800亿法币;国家财政支出约为1400亿法币。其中军费高达700多亿,占财政支出的50%以上。 除了军费外,政府最大的开支是公共事业,如修筑铁路、开办工厂等。这些公共事业大部分没有收回成本,成了政府的长期负债,给人民增加了沉重的负担。到解放战争后期,法币已经严重贬值。为了挽回损失,国民政府于1948年12月决定发行金圆券,以每两黄金换发10亿元法币(相当于人民币0.1元)的价额与法币混合流通。但人民并不接受这种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继续持有法币,拒绝兑换。到1949年初,法币发行已达30万亿元,而金圆券仅发行了20多万亿元。
金圆券的失败标志着法币时代的终结。随着国民党败退台湾,法币也退出了历史舞台。 当然,这些货币在如今的收藏界都有一定的价值,但是相比起白银、铜钱之类的古币而言,其价格可以说是非常低的。目前一枚普通年的袁大头大概价格在300左右,而北洋造光绪元宝29年、宣统年造的龙洋价格则在600-700元之间。如果是比较稀少的品种则更值钱,如袁世凯像共和纪念十文、中华民国二十年孙小头,价格都在几百甚至上千元。不过,这些钱币现在都属于冷门收藏品,市场比较少见,想要出售也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