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一块手表多少大洋?
1930年至40年代的旧中国,虽然战乱纷争,但中国经济仍快速发展,尤其是工业方面,如发电厂、铁路等大量建设,使得对钟表的需求量大大增加。而与此同时,瑞士的许多大型钟表企业,因为劳动力成本等原因,逐渐将工厂由瑞士迁至东部欧洲(主要是德国和捷克)。
在这种情况下,瑞士生产的手表不仅在国内销售,而且还出口到世界各地,其中自然也包括有着“东方法国”之称的中国。 据统计,当时在中国出售的瑞士手表品牌达268个,几乎遍布各大中城市。除了以制造精密仪器著称的瑞士制表业外,德国和日本也向中国输入了不少手表。 以劳力士为例,其品牌的第一家专门店就设在南京东路上的永安公司二楼,后于抗战前迁入圆明园路的新址。除上海之外,北京、广州、天津等地也都有售卖劳力士的旗舰店或代理点。
然而,尽管许多瑞士牌、德国牌、日本牌的手表,在民国时期都被称作“舶来品”,但实际上这些产品大都在亚洲地区完成组装并装配了机芯。比如,当时上海有25家钟表厂,除一家生产针式手表外,其余都以组装为主,有的甚至还做了仿表买卖——即加工装配各种品牌的旧机芯,再包装后当成新表出售。 由于国内大部分工厂都采取组装方式,因此这些腕表的价格普遍较低。据《申报》载,1936年上海的百达翡丽专卖店推出一款售价仅为275元的男士手表;而当时一名普通的国人月收入大概在50元至100元之间,这意味着一只手表价格大约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半年的工资,这当然是很实惠的。
至于那些采用进口零部件、并在瑞士完成的最后工序的手表,价格则要高得多。如1937年在南京东路开设了一家“钻石钟表眼镜店”,该店主要销售瑞士产的“依波路”牌手表,售价从170元到7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