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广东十八铺有哪些?
民间广泛流传的关于广东十八铺的传说,其实并不可靠,在民国18年(1929年)编纂的《新安县志》里,连"铺"这个名称都没出现过。
《新安县志》里倒是有"市""墟"这两个概念,市是指设在城市里的固定集市,如新安县城的"南门市","西门市";墟是指农村定期集市,如东莞墟、新桥墟。
实际上,"墟"就是"墟市","市"就是"城市",是明清两代的地方行政建制。
根据《宝安政区志》的记载,明代的新安县下辖10个"墟"和9个城市、64个堡,其中县城有6个乡;清代则是28个铺、3个镇,3个县和99个堡。铺的级格比县更低,和镇差不多。"县"和"县墟"是一级,"镇"和"乡"是一级,"堡"和"堡墟"又是一级,"铺"和"墟"是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