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有一百两的元宝吗?
清代时,市面上的银锭基本不用于流通,而主要是银号、钱庄、商铺上交税款或存取银两的实物凭证。
用于流通的,是类似银元的碎银——也称“制钱银”、“银钱”。
在清代的典当档案里,有大量当户抵当的“碎银”,其重量多为五钱、八钱等,这都是当时便于携带也较为流行的一种流通货币。
除了官炉打制的碎银外,市面上还有各类器皿类银制品,如手镯、银帽花、耳坠、瓜子筒等。
此外,当银短缺时,典当还会收取私铸或洋银,如香港、日本、菲律宾等地打制的银币。
清代银锭的制作有严格的法令规定。
雍正九年(1731年),朝廷规定天下铸银一律在官设钱局铸造,其锭重有十两、五两、三两、一两、五钱五、三钱和一钱七五等几种,形状为长方形扁平条状,制作粗陋的会被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