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同书法多少平尺?
在解放初期的五十年代,书家们普遍把字数多的作品称为“大字”,而将字数少的作品称为“小品”、“小字”或“中堂”等。如陆维钊先生说:“‘大字’是数量标准,不是指字体大小的‘标准’。”舒同先生曾对王冬龄老师说:“我写的字一般都在2米以上;如果只有二米多,那么就是小品了!” 由此可知以舒同的作品而言,他的创作一般都用“大字”来衡量。
据《中国书法史·近现代卷》作者张辉先生在《中国现代书法的起源——舒同研究之三》一文中说: “舒同的书法作品大致分为三种规格:一种是四尺对开至六尺对开的横幅和竖幅,内容多为诗词歌赋、名人名言以及纪念性文字;另一种是八尺整张或加长的横幅和竖幅(即加宽加长的八尺),内容大都是自撰联语或长篇论述类文字;还有一种便是八尺以上的大字榜书,这是舒同作品中分量最重、艺术价值也最高的精品,尤其他那些通篇用繁体行草书书写的长篇对联,可谓气势磅礴而又挥洒自如,充分表现了这位书法大家的独特风貌和崇高气节。” 由于舒同先生的这些作品多是应时之作,是为某个会议、活动或是某一纪念日的题词,所以当时人们见到之后便把它抄下来悬挂或裱好后备用。如此久而久之,它们也就逐渐被作为收藏品、礼品或纪念品,甚至被印制成各种精美的挂历、台历、年画和宣传页等等,这种情形一直持续了许多年。直到改革开放以后的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对舒同的认识才开始发生变化…… 舒同的这些作品在当时的年代里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尺牍规格可言,而且它们的存世量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