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碑头价值多少?
这个问题提得很奇怪,就像是在问“一只鸡价值多少”一样。 但毕竟没人在真不知道一只鸡值多少钱的情况下买鸡,所以这个问题也就成了一个假设问题——在已知一只鸡值多少的情况下,再问“一只鸡价值多少”其实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同样,现在我们知道一些清朝的石碑(具体是碑还是刻,题主没说清楚),如“万世流芳”“大清皇帝万年寿”等值多少人民币,那么在已确定价格的基础上再来追问“这些碑值多少钱”其实也没什么意义了;真正有意义的问题是这些碑的价值到底有多大。 先说万世流芳碑,此碑系清高宗弘历为孝贤纯皇后所立的碑文,现藏于北京圆明园。此碑原碑高约五米,宽约四米,1860年英法联军入侵北京时破坏,后人根据档案资料、文献记载及碑文内容重立。
1972年在筹建人民大会堂时,因该碑有碍观瞻,被移入地下。后于1987年被移进新落成的圆明园遗址公园内。 据专家考证,这块万世流芳碑相当于皇家园林中的“大门脸儿”——从外部来说它是最引人瞩目的,从内部来说它在建筑群落中所起的也是主要作用。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一个“门面”,一个“标志性”的建筑。
作为“门面”的东西通常价值不会太小。以古代官制为例,品级越高越“体面”,待遇越好自然成本也越高。当然这里说的体面和成本高低是与政治地位密切相关的。清初品级的规定是这样的:
顺治元年(1644年)规定,京官一品正俸银180两,二品150两,三品130两,四品110两,五品90两,六品70两,七品50两,八品40两。雍正二年(1724年)规定,京官的一品到九品的俸银分别为206两、187两、170两、153两、136两、119两、102两、85两、68两。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重新制定京官俸银:
正一品203两,从一品193两,正二品183两,从二品173两,正三品163两,从三品153两,正四品143两,从四品133两,正五品123两,从五品113两。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规定:
文职官一品至九品的俸银分别为208两、198两、188两、178两、168两、158两、148两、138两、128两。雍正五年(1727年)规定,外官的一品到九品的俸银分别是:
广信知府560两,饶州知府530两,瑞昌知县360两,吉安知府510两,南昌左卫千总380两,湖口巡检330两。乾隆十三年(1748年)对地方官的薪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规定:
各省巡抚的俸银是550两,布政使165两,按察使160两,各地州府长官的俸银分别是:
直隶州知州650两,河南、陕西、山东的州府官员的俸银是560两,江南、浙江、江西、福建、四川的州府官员的俸银550两,甘肃、湖南、广西的州府官员的俸银是500两,贵州的州府官员的俸银是450两,云南的州府官员的俸银是400两,西藏地区的州府官员的俸银是350两,黑龙江与嫩江地区的州府官员的俸银是300两,内蒙地区州府官员的俸银是250两,吉林的州府官员的俸银是200两,新疆地区的州府官员的俸银是150两,台湾州的州府官员的俸银是130两,金州、普安州、乌苏里江边的通判以及驻藏办事大臣的俸银都是130两。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到,一般文职官的年薪在一两百两银子左右,个别高的达到五六百两。
当然这些俸银的购买力在不同历史时期是不一样的。为了便于比较,我们按照乾隆年间的购买力估算这些俸银价值。
首先,按当时的一个劳动力的价钱大概是2两银子计算,2两银子大约可以购买1.3吨粮食或者1吨棉花。而一个普通官吏一年的俸银大概可购买25吨左右的粮食或15吨左右的棉花。这些粮食或棉花足可供10人左右食用一年,也就是说一个普通的文武官吏每年靠工资可以养活一大家人。 其次,按当时的房价计算,一两银子大约是今天的一半,即5000元人民币,因此25吨粮食大约值125万元人民币,15吨棉花大约值75万元人民币。这样算下来,一个普通文武官吏的工资(年薪)大约是199万人民币。
最后,按当时的生活水平算,199万元人民币大约够一户人家过上还算不错的日子(吃穿用度都比现在差不少),足够一个普通文官家庭(4-5口人)生活7年左右,足够一个武官家庭(3-4口人)生活10年以上。当然,如果当官的同时兼营其他职业的话,收入会更高一些。 当然这种估算方法太粗糙,各个朝代的购买力不一样,而且也没有将各种补贴考虑到里面。但是,不管怎么说,这大致上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按照这种计算方法,清朝官员的高薪也就一目了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