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儒学正堂是什么官?
正堂是清朝时期,百姓对州县官的通称,清代时州县官员中,知州、知县、同知、通判,都可以简称知县,民间称呼他们为正堂大人。比如《儒林外史》中,王玉辉中举后,先后在山东汶上县、贵州遵义府(应为“仁怀县”)、陕西西宁府(应为“西宁县”)等地担任知县,就被称为王县令、王大老爷或王正堂。
正堂的来历,其实是来自于州县衙门的命名,根据清代的惯例,州县衙门,有正堂和六房六科的设立。正堂,其实就是州县主官办公的官房,县官在这里,主要和六房书吏、差役等商定决策,并在此升堂问案。因此,州县主官也就被叫做正堂了。
州县主官中,通常有“一正五辅二佐一巡检”,一正就是一县之长;五辅为典史一名、县丞二名、主薄二名;二佐就是县内两个地区的知区;巡检一名,属于县内治安官。这些官员中,典史可以参与政事,其余官员,基本都在分管范围内做事。在州县主官中,知县级别不高,但是,相当于一县大老爷,掌握一县的生杀大权。虽然清廷有“无案不报、有赃齐审”等规定,实际使用还是非常少。知县独自升堂断案的情况,非常的多,相当于古代的县内审判的审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