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大头值人民币多小钱?
1928 年,国民政府在《陆海空军奖章条例》中规定:凡颁发给陆海军士兵、水手及军属的勋章,分一级(最高)、二级和三级,以金、银、铜质作为标志。其中一级荣誉章授予“在陆海空三军中的杰出军人”;二级授予“各部队之优秀分子”;三级授予“各部队之模范军人”。 为了鼓励民众投身为国抗战,1935年国民政府设立了“抗战胜利纪念碑”并颁布了《胜利奖章条例》。这个奖章分作战与抗敌两个方面,设五等: “抗战胜利纪念奖章”颁发给直接参与抗日战争,或担负作战任务的将士; “抗战胜利功勋旗杆章”颁发给有优异战功而未有获勋资格的战士; “抗战胜利纪念辅币”颁发给在抗战中负责后勤、通讯及其他辅助性工作,成绩显著者; “抗战胜利纪念袖标”颁发给伤残将士,以示崇荣; “抗战胜利纪念戒指”奖励妇女、儿童团员和在抗战中有杰出贡献的公民。
此外还有专门颁发给沦陷区人民的“敌伪罪行调查奖”以及发给“忠烈烈士家属”的“忠烈纪念证章”等等。这些琳琅满目的奖项,充分显示了国民党在争取舆论、收买人心方面的用心。 除了以上两种由国家统一颁发的勋章外,还有许多社会团体的嘉勉,这又包括学校、单位、党派及个人等多种类型。
这些团体的褒扬方式大多为授予奖状与证书,也有送锦旗与花圈的,较少见的有塑像、纪念塔等实体。由于颁发对象多为个人,故而在数量上并无严格限制,但多数是有一定限额的。 如抗日战争胜利后,三青团就颁给了汪精卫一个特等的“爱国抗日救国英雄”称号,并赠予其“中华民国第一大汉奸”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