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收藏价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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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国目前不存在法律认可的“珍稀动物”或“濒临物种灭绝的动物”; 第二,国家明确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动物。 所谓保护动物,一般指野生动植物(自然种群)。对于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则不在此列。但无论是野生还是家养,只要没有合法来源证明,都属于违法犯罪。

题主提到的果子狸就是很好的例子。2003年果子狸因为“可能携带SARS病毒”而被禁售。16年后,也就是今年初,国家有关部门又发文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和宰杀果子狸等55种野生动物。 从法律意义上说,任何野生生物(包括哺乳类、鸟类、鱼类、昆虫类等)只要不是国家允许上市的,都属违法。比如我们熟知的熊猫,虽然属于国宝,但它也是野生保护动物。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中介绍的物种,都是我国目前发现的濒危动物。这些动物在世界上其他分布区是否也处于濒危状态,我国红皮书未作论述。所以不能一概认为国外的动物就不珍贵了。 再来说说乌龟。现在市面上常见的乌龟有巴西龟、中华草龟、玄武等等。其中,巴西龟是外来入侵物种,且野外存活量大,不稀罕;而另一个被称为“国龟”的中华草龟,虽然是本土物种,但由于长期被当作宠物饲养,野外生存能力也很弱。因此这两类龟其实都不值钱。 值得一提的是,有人把乌龟叫做“闭壳龟”,这是不正确的叫法,应该称为“闭壳兽”。“龟”与“兽”在古代不同字,意义也不同。 “龟”在古代专指乌龟,即雌雄同体的甲鱼。而“兽”古代则是用来指称哺乳类的动物,和今天的定义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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